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印发<二0一五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5〕103号)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规定
(一)关于推荐数量。要认真核定申报推荐数量,严格控制结构比例。原则上对现有已具备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20%的单位不再组织申报推荐。对个别特殊情况确需申报推荐的单位(仅限于本单位主系列),经单位申请,经院职改办批准后可组织申报推荐,但比例要严格控制在相应级别岗位设置数的30%以内,任何单位不得突破。但对已连续2年未申报推荐的单位,由本单位申请,经院职改办批准后,可对其主系列适量申报推荐。对象主要针对业绩突出、贡献大、资历老、任职时间长的专业技术人员。各单位在组织申报推荐之前,要对职称申报推荐数量集体研究,填写《高、中级职称岗位和推荐情况(汇总)表》,与超比例申报请示一并报院批准后才能组织申报推荐。对未经批准超比例申报人员不予受理。
(二)关于推荐程序。要严格申报推荐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各单位根据申报人员考核情况、批准的申报推荐数量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经集体研究确定上报人选。非主系列以及破格、“一步到位”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严格控制。严格公示制度,将批准的申报数量及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各单位要对所推荐、接收的申报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按要求签字、盖章。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关于任职资历、外语、计算机免试年龄及退休年龄截止时间问题。今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外语、计算机免试年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关于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问题。外语、计算机成绩要达到相应申报专业要求,外语需持有考试成绩通知单,计算机从今年开始,凡考试合格者,可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主下载打印成绩二维码,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有效凭证。复印件或计算机成绩二维码打印件要有单位及主管部门的签字盖章。
二、申报材料要求及申报时间
(一)申报材料。一是装订册封面、目录和内容。按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4〕121号)要求格式排版打印,卷内材料装订成册,全部标页码,页码编写在每页右下角,且和目录对应。二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使用原人事部统一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由B5纸调整为A4纸大小双面打印填报。个人填写部分,内容要具体、真实,一律打印。三是《申报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须本人填写的内容必须机打,不得手写,填报改为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在单位公示7天,两份装袋供省职改办存档和高级评委会使用。评审表和一览表不需装订。晋升人员量化评分推荐排名表由各单位确定。
(二)其他材料。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在单位对原件审核后,审核人在复印件上逐一签名。各单位上报编有正式文号的申报报告,任职人员情况登记表及高、中级职称岗位和推荐情况(汇总)表各一份。
(三)报送时间。各系列职称材料于9月20日前报院职改办。相关表格下载请查询。
下载附件:职称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