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督检查本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机关作风建设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
2、协助机关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检查、处理本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问题,负责查处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
3、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及有关制度建设,受理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
4、完成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省直纪检监察工委及院党组、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监督执纪问责等任务;
5、负责建设维修工程、大额专项经费审计及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院系统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6、完成上级部门和院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