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5日上午,院国资处安国英处长和监察室刘树海主任一行7人到旱作所就院、所参控股企业进行联合检查。旱作所负责人及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了检查会议。
会议首先由主管企业副所长刘贵波同志就企业三年来的大额资金拨付决策程序、资金循环链方式、材料处置监督制约机制、合同管理及归档、国有股是否保证了同股同利及是否足额按时收回收益五方面进行了汇报。
检查组在听取汇报后,分组对旱作所企业财务、合同、档案和国有资产等各方面进行了认真检查。通过检查,对旱作所企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部分档案材料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
最后,庞昭进所长实事求是的总结了下属企业现今运行状况,表示旱作所将按照省农科院的要求规范企业工作,进一步解决好企业职工问题,促进企业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