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冀传〔2013〕5号)精神,为确保全院职工度过一个欢乐喜庆、和谐安宁的春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除安排专人值班外,每天必须有一名单位负责人在岗带班,保证能够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和业务。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决不允许出现断岗、漏岗、脱岗等现象。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各单位要加强日间巡视和夜间巡逻,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和漏洞,确保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重点加强实验室危险品和化学品的管理,防止被盗和泄漏;注重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防止发生火灾;加强对保密部门和要害部位的管理,确保本部门、本单位春节期间不发生失泄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