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拟对34个玉米、12个棉花品种撤销审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自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反映。异议人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异议单位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李春杰,电话:0311-85697906,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03号,邮编:050031,邮箱:hbshengchan@126.com)。
附件:关于拟撤销部分河北省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公示(2023年4月)